特吉在线供应商入驻协议

版本 V1.1发布日期:2026年5月7日生效日期:2026年5月7日
📢 提示条款
欢迎您申请成为特吉在线平台供应商!特吉在线(以下简称“本平台”或“采购方”)由特吉在线(昆山)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本协议是您(以下简称“您”或“供应商”)与本平台之间就入驻、报价、承接订单、供货、结算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请仔细阅读本协议,特别是以【】标注的条款。当您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或实际参与报价/承接订单时,即表示您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束。
第一条:入驻与资质
1.1 供应商应当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合法经营主体,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书(如适用)。
1.2 供应商应保证向本平台提交的营业执照、开票信息、银行账户、加工能力说明等资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通过本平台审核。
1.3 【资质变更通知】营业执照、开票资料、银行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的,供应商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本平台并更新资料。因信息不实或未及时更新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第二条:双方关系 关键条款
2.1 本平台与供应商之间为采购与供应关系,并非居间、代理或合伙关系。本平台向客户销售产品并根据客户需求向供应商采购,供应商按本平台订单要求生产并交付。
2.2 供应商不得以“本平台仅为信息中介”为由,要求客户直接承担付款责任或绕开本平台直接与客户交易。如有绕单行为,本平台有权立即清退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条:报价与订单承接
3.1 供应商应按照本平台发布的图纸、技术规格及质量标准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材料、加工、包装、送货至特吉仓的一切费用,不含税与否以报价单约定为准。
3.2 系统或采购员向供应商发出竞价邀请后,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限内报价。
3.3 【订单成立】供应商确认承接订单(包括系统点击确认、报价单回签、企业微信/邮件回复确认等),即视为双方就该笔订单的采购合同成立。订单内容(产品规格、数量、单价、交期、质量标准)以本平台订单为准。
第四条:交付与验收
4.1 【指定交付地点】供应商必须按订单要求将全部产品交付至本平台指定的“特吉仓”地址,严禁直接发货给客户。未经本平台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变更交付地点。
4.2 【交付期限】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订单约定的交期完成生产并送达特吉仓。每逾期一日,应按订单金额的0.5%向本平台支付违约金。
4.3 【验收与拒收】产品送达后,本平台仓管员与质检员共同验收数量及外观。存在短少、包装破损或明显质量问题,本平台有权拒收并记录。
4.4 交付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交付至特吉仓后风险转移至本平台(因供应商质量问题导致的除外)。
第五条:质量保证与检验权 核心条款
5.1 供应商保证产品符合订单、图纸、技术规范及封样样品的全部要求。
5.2 【平台检验权】本平台拥有对产品的最终检验权。特吉在线质检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
5.3 【不合格品处理】检验为不合格的,本平台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拒收全部或部分产品;
  (2) 要求供应商在指定期限内返修或重做,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 直接退货,供应商应返还已付货款并承担运费;
  (4) 根据客户或平台需要降级特采,供应商应给予相应折价补偿。
5.4 同一供应商累计两次批量退货或累计三次质量异常(含特采),本平台有权暂停其报价资格或直接清退。
第六条:结算与开票
6.1 【结算周期】双方按月结算。供应商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一自然月已完成验收合格的对账单通过系统/邮件发送至本平台。
6.2 【开票义务】供应商核对无误后,应在每月【10】日前向本平台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3 【付款期限】本平台收到供应商合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6.4 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的,本平台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5 供应商对本平台的应收账款不得转让、质押或设立担保,不得主张抵消其他债务。
第七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7.1 供应商对在本平台接触到的客户图纸、技术规格、商业计划等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留存、复制、泄露或用于履行订单之外的任何目的。
7.2 供应商不得利用客户图纸或技术信息开发同类产品、直接联系客户或为第三人提供相同服务。违反本条的,本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索赔全部损失。
7.3 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解除,持续至相关信息进入公有领域为止。
第八条:软件使用费
8.1 供应商使用本平台系统进行报价、接单、结算等,应按年支付软件使用费,首年优惠期后具体金额以平台公示为准。
8.2 供应商未按期缴纳软件使用费的,本平台有权暂停其报价及接单权限。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清退
9.1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清除供应商账户:
  (1) 擅自接洽客户或私下交易(跳单);
  (2) 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造成客户退货或索赔;
  (3) 逾期交付超过15日;
  (4) 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资质;
  (5) 泄露平台商业机密或客户信息。
9.2 因供应商质量问题导致本平台对客户进行赔偿的,供应商应承担本平台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赔偿款、律师费、诉讼费等)。
9.3 供应商银行卡号或对公账户被冻结、查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平台,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 因地震、疫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订单迟延或无法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变更与终止
11.1 本平台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修订本协议,修订版在平台公示后生效。供应商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同意修订。
11.2 供应商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本平台终止合作,但已承接的订单仍需继续履行完毕。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2.1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 本协议自供应商完成入驻申请并勾选同意之日起生效。
13.2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特吉在线(昆山)科技有限公司所有。